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单位必须通过资质认证并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建设方需选择具有相应等级证书的集成单位进行系统建设。信息产业部负责资质认证的管理工作,包括指定认证机构、发布标准和结果审批。资质等级分为一至四级,每级对应不同的工程承担能力。
根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资质等级划分为一至四级,等级越高,集成能力越强。一级资质单位具备独立承担国家级、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以下级别的各类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能力,涵盖了大规模到小型企业的广泛需求。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我国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需要,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市场的规范化管理,保证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质量,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是指从事计算机应用系统工程和网络系统工程的总体策划、设计、开发、实施、服务及保障。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申请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实体。 申请单位需要依法成立并且具备三年以上的经营历史,同时保持良好的诚信记录。 申请单位中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员工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注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 依法成立三年以上,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 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投资,国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取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资质,具有承担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专业能力。
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近3年系统集成收入总金额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至少3个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集成相关员工200人,其中160人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6名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含信息安全)专业高级职称或执业资格人员,至少4人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拥有100平方米以上涉密业务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
综合条件:企业需有清晰的发展历程,从事系统集成至少三年,且需持有三级资质一年以上。主营业务为系统集成,集成收入占企业总收入主导。企业需产权清晰,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平均收入过5000万元,经过权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企业需具备良好信誉,无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记录。
企业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不少于2000万元。
建筑单位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不少于2000万元, 或所有者权益合计不少于2000万元。
1、申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企业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 企业需依法成立并运营满3年,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 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企业员工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企业不得有境外(包括香港、澳门、台湾)投资,除非国家有其他明确规定。
2、系统集成资质申请条件详解:一级资质企业需有清晰的发展历程,至少四年系统集成经验,且二级资质持有年限一年以上。主营业务为系统集成,集成收入占比大,注册资金2000万以上,财务状况良好,平均年收入超亿元。良好信誉,无知识产权侵权记录,且有高额业绩要求,如3亿以上项目、高技术含量项目等。
3、注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 依法成立三年以上,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 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投资,国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取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资质,具有承担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专业能力。
4、具备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一级或二级资质是必要条件。同时,要求有网络安全集成的成功案例作为实际能力的证明。
5、要申请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甲级资质,首先,公司需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且由中国公民、法人或国家投资的企事业单位投资。公司需有3年及以上的法人资格,无违法记录,并确保所有工作人员为境内的中国公民。此外,企业应具备符合国家保密局规定的安全保密措施和硬件环境。
企业应具备良好的资信,近三年内未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未销售或提供非正版软件,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未因企业原因造成项目验收未通过或用户重大投诉,无不正当竞争行为,遵守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在资质申报和资质证书使用过程中诚实守信,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
系统集成三级资质申请条件为:(一) 综合条件 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取得信息系统集成四级资质的时间不少于一年,或从事系统集成业务的时间不少于两年。 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
建筑企业近三年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建设单位遵守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在资质申报和资质证书使用过程中诚实守信,近三年无不良行为。
企业具有先进、完整的软件及系统开发环境和设备,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能力。企业已按ISO 9000或软件过程能力成熟度模型等标准、规范建立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能有效地实施。企业具有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并设立专门的机构。
三级资质两年以上系统集成经验,注册资金200万以上,经济状况良好。项目总值和软件费用占比较高,项目质量合格且无重大投诉。技术和管理能力要求逐步简化,但仍需有一定的研发投入和人才配置。四级资质主要条件放宽,两年以上经验,注册资金30万以上,对业绩、技术开发能力有基本要求。
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四级资质标准:一级:具有独立承担国家级、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等各类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二级:具有独立承担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国家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2、企业要取得系统集成四级资质,必须具备一系列基本要求。首先,企业需有清晰的变革发展历程,至少从事系统集成业务两年以上。企业的主营业务应定位于系统集成,且集成收入应占据企业总收入的重要地位。企业的产权关系需明确,注册资本需达到30万元以上,且在过去三年中经济状况良好。
3、具有一定的技术开发能力,有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且用于已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12)、从事软件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5人,且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3名。
4、具有相应的软件及系统开发环境,具有一定的技术开发能力。1 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5人。1 企业聘用的项目管理人员人数不少于2名。1 具有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以及职业道德培训的计划,并能有效地组织实施与考核。
5、资质证书使用的不良行为包括出租、出借资质证书的行为。质量管理体系的标准包括GB/T 19001-ISO900GJB900SJ/T 1123GJB5000,企业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至少应是上述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中的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