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申请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实体。 申请单位需要依法成立并且具备三年以上的经营历史,同时保持良好的诚信记录。 申请单位中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员工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注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 依法成立三年以上,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 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投资,国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取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资质,具有承担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专业能力。
涉密资质申请条件 申请单位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成立时间:申请单位需依法成立3年以上,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 员工资格:申请单位中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投资要求:申请单位不得有境外投资,除非国家有其他规定。
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近3年系统集成收入总金额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至少3个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集成相关员工200人,其中160人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6名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含信息安全)专业高级职称或执业资格人员,至少4人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拥有100平方米以上涉密业务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
1、申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企业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依法成立3年以上,有良好的诚信记录;申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企业中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人员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并协助整改;总结。(三)获证:组织向国家著名认证中心申请认证;认证机构派审核员到受指导方审查,合格后颁发证书。办理期限:从体系建立之日起三个月。涉密资质,全称为涉密系统集成资质。该资质是从事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单位需要取得的。
3、数据恢复的守护者/: 数据恢复业务,甲级需500万注册资本,30名员工,年收入过1000万;乙级则需要100万注册资本和10名员工,年收入不低于300万。无论等级,都强调涉密场所的安全性、封闭管理以及完备的保密设施。
4、根据国家保密局《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涉密系统集成资质实行行政审批制度。申请从事涉密系统集成资质业务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须经有关国家保密工作部门审批,授予《资质证书》。
申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企业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 企业需依法成立并运营满3年,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 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企业员工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企业不得有境外(包括香港、澳门、台湾)投资,除非国家有其他明确规定。
系统集成资质申请条件详解:一级资质企业需有清晰的发展历程,至少四年系统集成经验,且二级资质持有年限一年以上。主营业务为系统集成,集成收入占比大,注册资金2000万以上,财务状况良好,平均年收入超亿元。良好信誉,无知识产权侵权记录,且有高额业绩要求,如3亿以上项目、高技术含量项目等。
具备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一级或二级资质是必要条件。同时,要求有网络安全集成的成功案例作为实际能力的证明。
企业应具备良好的资信,近三年内未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未销售或提供非正版软件,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未因企业原因造成项目验收未通过或用户重大投诉,无不正当竞争行为,遵守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在资质申报和资质证书使用过程中诚实守信,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
系统集成三级资质申请条件为:(一) 综合条件 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取得信息系统集成四级资质的时间不少于一年,或从事系统集成业务的时间不少于两年。 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
建筑企业近三年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建设单位遵守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在资质申报和资质证书使用过程中诚实守信,近三年无不良行为。
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本规模至少达到200万元以上。经济状况稳健,近三年系统集成年平均收入不少于1500万元,财务数据真实且需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核实。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未出现违反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本规模达到200万元以上,体现出企业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稳定性。企业经济状况稳健,近三年系统集成的年平均收入保持在150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真实可信,并通过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确保了财务报表的准确性与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