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等水准测量(leveling)的技术要求 高程系统:四等水准测量起算点的高程一般引自国家二等水准点,若测区附近没有国家水准点,也可建立独立的水准网,这样起算点的高程应采用假定高程。
除了达到容许误差的要求外,规范还规定了四等水准测量应达到的其它技术要求:四等水准观测的技术要求:视线长度小于100m;前后视的距离较差小于5m;前后视的距离较差累计小于10m;视线离地最低高度不小于0.2m;黑红面读数较差小于3mm;黑红面所测高差较差5mm。
技术要求有:视距小于100m;前后视距差小于3m;视距累积差小于10m;黑红面读数差小于3mm;黑红面高差之差小于5mm。水准测量的等级是根据国家水准网来定的。国家水准网布设成一等、二等、三等、四等4个等级。
在四等水准测量中,有四个基本测量要求: 视距测量,确保视距小于100米; 前后视距差控制在3米以内,累积差不超过10米; 使用中丝读数时,黑红面读数差需小于3毫米; 黑红面高差之差应保持在5毫米以内。
四等水准尺技术要求:使用的四等水准尺必须满足技术规范中的限定条件。 读数与计算:每站需读取八个数据,计算出十个结果。只有当计算值满足限差要求时,才能进行下一站的测量,否则需重新测量。
选择闭合水准路线时,应确保测点位于地面上的明显位置。 进行水准测量时,需量取两标尺中点之间的距离,并安置水准仪器。观测顺序应遵循“后黑、前黑、前红、后红”的规则。 四等水准尺的技术要求必须满足:每站应读取八个高程值,计算出十个高程值。